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FC-SHZC-250310-01
2******服务中心1.5T核磁共振采购项目
3、招标控制价:66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服务中心1.5T核磁共振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6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服务中心1.5T核磁共振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5、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且具备装机条件后40个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技术和商务要求。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投标人资格要求:
9、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②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服务能力;
③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所投医疗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医疗器械注册证);
⑤投标单位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晓梅
电话:******
地址:肥城市新城路019号
2.******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和新
电话:******
******街道泰西大街018号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