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已满(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以下投标人的相关查询打印页面: (a)提供信用中国网(******/),有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的截图。 (b)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截图。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授权委托证明: (1)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5.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必须全部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保安员证。(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承诺派驻的员工劳动关系隶属投标人,与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严格遵守劳动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所派驻员工的全部费用,招标人无须向相关人员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