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2025-2027年度保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2025-2027年度保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答疑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答疑部分:
提问1: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中业绩要求提供类似本项目的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此处表述不明。因本项目是保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那业绩要求也是需要“保安业务”外包服务合同吗?物业项目包含保安这一类别的合同是否满足要求?还是说物业、绿化、环卫等所有类型的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都满足业绩评审要求呢?
回答:1、提供的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包含保安业务,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的“1.类似业绩(10分)”中明确是的“类似本项目的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本项目主要围绕保安业务展开,与绿化、环卫外包服务的作业流程、技术要求、行业规范等均不相同,故如绿化、环卫等的外包服务不符合商务部分业绩评分的要求;若提供的物业项目合同为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且包含保安业务,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否则不满足。
提问2:团队管理中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得 1 分;或提供有效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那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一级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满足要求,但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一级证书。
提问3:商务部分业绩要求中,“类似本项目的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类似本项目指的是什么?必须是安保服务吗?物业项目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1、提供的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包含保安业务,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
2、若提供的物业项目合同为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且包含保安业务,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否则不满足。
提问4:我司是物业公司,满足本项目招标资格条件,是否可以独立投标并承接本安保项目?
回答: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可投标,但投标人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根据招标人需求,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备相应资质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业务外包服务人员能胜任招标人的工作,并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提问5:本项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4.财务状况(6 分)”明确根据投标人纳税信用 A 级进行评分,针对此项评分设置质疑如下: 1.招标人设置此条明显违背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该文件明确“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2.再者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主要用于税务管理(如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和 “税银互动” 融资,并未授权其作为招标评分依据; 3.同时此项要求投标人分别“2021年、2022年、2023年”在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才能得分,直接是违背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该评分标准通过 “时间跨度” 要求,使新成立的公司完全无法满足得分条件,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准入壁垒,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综上所述此项设置完全是“歧视新企业、违反采购公平竞争规定”,且违背了国家针对招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开招标的原则在哪里?强烈要求删除此项评分要求!!!
回答: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 1 个年度盈利的得 2分,最多得 6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2、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的服务合同包含保安业务,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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